最后,我院检察人员督促药店不能放松警惕,要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,要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,排除各项风险隐患,补齐短板弱项。并在药店中对来往购买药品的群众提醒,去药店购药时,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,积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、测量体温,购买消炎药、感冒药的购药者进行实名制登记,姓名、身份证号、住址、联系电话、购买药品名称、数量等,内容要真实详细可追溯。
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优势,积极联合相关部门,共同打击涉疫防控物资违法犯罪,为我县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,全力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