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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定嘎玛益西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时间:2020-09-28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  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,将嘎玛益西同志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嘎玛益西,男,藏族,本科文化,西藏拉萨市曲水县茶热乡茶热村4组人,1994年9月30日出生,2017年1月参加工作,现任双湖县人民检察院单任科员职务。该同志于2018年1月4日提出入党申请,2018年8月7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。该同志日常工作表现良好,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5日至2018年8月10日(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和问题。

 

 

联系电话:08963692053

传真电话:08963692053

来信地址:双湖县人民检察院

邮政编码:853300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双湖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8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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